投资项目代码 | 2209-440100-04-01-355077 | ||
投资项目名称 |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镜湖地块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空港经济区总部经济区,北起空铁大道,南至雅新大道,西起镜湖大道北,东至清塘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总部经济区,北起空铁大道,南至雅新大道,西起镜湖大道北,东至清塘路。项目包含新建4条市政道路及2条临时疏解道路,改造1条支渠。新建道路总长约1.98千米,秀雅二路为城市次干道,宽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排水最大管径大于等于1.5米、小于2.5米,其中秀雅二路(贤才一路-贤才二路)段为半幅建设;秀雅一路、贤才一路、贤才二路均为城市支路,宽2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其中贤才一路(秀雅二路-秀雅一路)段、贤才二路(秀雅二路-雅新大道)段为半幅建设;临时疏解道路总长约400米,宽10米。支渠改造总长约530米,其中明渠段总长约415米,总宽度15-2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红线外水源引入及接驳的全部内容)、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含红线外电源引入及接驳的全部内容)、电力管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渠道工程、临时疏解道路、管线迁改工程(给水、燃气等)等。 | ||
招标内容 |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红线外水源引入及接驳的全部内容)、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含红线外电源引入及接驳的全部内容)、电力管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渠道工程、临时疏解道路、管线迁改工程(给水、燃气等)等。 |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总期:30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918.75551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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